光靠利息就敛财数百万,多名干部高利转贷细节披露!

发布时间:11-28      社会热点       164浏览
7月7日刊发的《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了多名干部高利转贷,靠高额利息差敛财的细节。报道提到,包括江西省抚州市统计局原党组书记高连珠,湖南省韶山农商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兴隆,云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维,河南省巩义市原副市长杨红伟,中信银行昆明分行滇池支行原行长解鹏在内的多名干部都涉及此类问题。江西省抚州市统计局原党组书记高连珠 图/廉洁江西何为高利转贷?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这类行为不按银行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信贷资金,而是转贷给他人获取利息差。九派新闻梳理发现,5月31日,江西省抚州市统计局原党组书记高连珠被“双开”,通报指出,审查调查中还发现高连珠涉嫌高利转贷犯罪问题。6月13日,抚州市检察机关通报,临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高利转贷罪对高连珠作出逮捕决定。5月12日,湖南省纪委通报了韶山农商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兴隆违规放贷从事关联交易的问题。2014年6月至2018年11月,刘兴隆通过民间借贷向韶山农商行贷款对象曾某私人放贷500万元,获取利息收益325万元。2022年7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还披露了河南省巩义市原副市长杨红伟安排高利转贷给某公司向受贿人输送高息,以掩盖行受贿事实的典型案件。2013年,时任北山口农信社主任王某范为感谢杨红伟对其农信社完成揽储任务等提供的帮助,与杨红伟商定以其哥哥杨某军的名义通过签订虚假合同在北山口农信社贷款200万元,并由王某范进行转贷给某置业公司,获取的102.2万余元高额利息由杨红伟占有、支配。通报指出,杨红伟作案手法隐蔽,无论是从农信社贷款还是向企业放贷,均通过杨某军进行,杨红伟隐身背后获取利益。还有的借职务之便监守自盗。中信银行昆明分行滇池支行原行长解鹏,先是借银行行长的身份结识掌握资源和有资金需求的各类人员,为高利转贷“撒网”。随后与他人商议到自己所在支行办理贷款,并以15%的年化收益出借。此后,他利用职务之便,推动银行贷款审批流程“一路绿灯”,对伪造的贷款材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顺利将所获贷款转借,获得高额利益。解鹏与他人共谋,利用职权进行高利转贷并获利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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