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景点骑马摔断11颗牙,经法院调解马场赔付27万元

发布时间:10-22      社会热点       163浏览
郝丽(化名)带着女儿到景点游玩,体验骑马项目,两人由一名教练负责牵引、保护,然而体验过程中,郝丽的马突然加速前进,没有骑马经验的她直接摔下了马,摔断了11颗牙。马场说她应自担风险,郝丽遂将马场诉至法庭。1月9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青浦法院”)获悉,日前,该院调解成功了这起案件,被告同意赔付郝丽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共计27万余元。上海青浦法院介绍,正值假期,郝丽与女儿在上海新德管理有限公司所属的野骑牧场体验骑马项目,郝丽和女儿一人一马,由一名教练保护陪同,教练牵引着女儿所骑的马在前,郝丽跟在后面。一开始,两匹马的前后距离并不远,随后逐渐拉开了距离。在经过一拐弯处时,郝丽已看不到教练和女儿。这时马匹突然向前加速奔跑,郝丽驾驭马匹经验不足,直接摔下了马。后经临床诊断:郝丽面部损伤、牙折断,下颌骨骨折,下颌牙槽骨缺失。经鉴定,郝丽共缺失11枚牙齿,构成十级伤残。郝丽以被告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为由诉诸法院,请求被告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31万余元。郝丽诉称,被告在诸多方面均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1.未告知骑马运动的风险性且路边无任何警示标志;2.虽提供了头盔护具,但头盔只是一个帽子,无法完成保护头部安全,下颌全部暴露在外,郝丽因此下颌受伤;3.郝丽是第一次参加骑马活动,对马匹没有控制的能力,而被告未安排工作人员辅助骑行,也未能就骑马过程中的操作规范、注意事项给予充分、适当的指导;4.骑行中,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两人的骑行,不符合“一人一马”的安全要求。马场辩称:被告尽到了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不应对郝丽承担侵权责任。被告向郝丽履行了保护义务,例如被告为郝丽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并向郝丽提供了安全防护用具,包括头盔、护膝、手套等全套防护用具,马匹的马鞍上装有固定大型拉环。另外,被告向郝丽履行了告知和提醒义务,被告将骑马的注意事项、安全提示张贴于被告的经营场所内,并在上马前安排专业人员告知郝丽骑马注意事项及手脚的正确安放位置。而且,在郝丽受伤后,被告在第一时间履行了积极的救助义务。郝丽也陈述,在骑行过程中,由于事发突然的惊慌,未能按照事先告知的注意事项进行规范操作,甚至做出紧拉缰绳的错误动作,可能导致马匹受惊,坠下马匹,故被告认为此次事件的发生源于郝丽的不当操作,郝丽自身负有未能尽到一般谨慎义务的过错,应当由其承担损害结果。为了查明被告摔倒的真实原因等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前往被告经营的野骑牧场,与郝丽本人及当时为郝丽提供服务的骑马教练进行细致的询问,并实地查看牧场骑行路线、摔倒现场等情况。承办法官释法明理:被告作为野骑马场的经营者,应尽到提示、告知、保护义务。同时,郝丽作为成年人,体验骑马等一类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活动项目,应承担一定的注意义务,对其不当操作所致自身损害,其应承担一定责任。在法官的组织下,双方握手言和,最终以调解结案。被告同意赔付郝丽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共计2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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